10 Jan 2004

040110

趁著這個因病而呆在家中休息的周未,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心情吧。

我就知道這個按道理怎也說不通的掛念,竟因別的事讓我走回那記憶裡。友伴們眾說紛云。總括內容都是還未放得下,或是害怕愛了。

是否真的如此?是否我還是自欺欺人的活著呢?我不知道。

和L談了這麼一通電話,他說他有個久不久就會發作的病例「念舊愛」,說時還可以大聲的告訴我,是啊,我是放不下她,也許能放下,但是現在我還愛她,就這樣了。他的答案告訴我,愛沒有尊卑,我有我愛你,只因這些都是他出自真心的,這些都是他的愛。

我就想,即使我是,我是想念,也不可能再這麼理直氣壯的告訴誰,我還是想念。畢竟時間太長,傷痕又太多。怎麼我連肯定的勇氣也欠奉?連去分辦是否也感到害怕呢?

長大了,太多東西都不能像往日般哭哭鬧鬧就帶過。難不成就是因為22歲要開始考慮條件的問題?條件,條件,愛有什麼條件?有錢有樓有外表有才華有智慧有學識就可以嗎?原來還是不行啊!

儘管條件有齊了,沒有感覺還是不行。

愛,我對他的愛不只今天,還有很多很多的昨天,那些就是我和他之間的感情,沒有第三者能明白的了。即使是他的想法跟我的想法也不會一樣。我也知道過去了,但愛和想念,我也控制不住。我只會叫自己不去騷擾他,好好的,掛念,就用心去掛念,不用讓他知道,就這樣已經很好了。

S說,明白,明白。我們都是這樣了,不用選。永遠都不會有多一個他的出現,永遠都不會,還會想起,還會寂寞。但是總不能騙倒自己。

A說,你總得投入另一段感情才能確定自己究竟忘得了忘不了。

到了今天,我忘了當天怎麼愛他,愛他的什麼,我們會吵什麼的架,什麼讓我們要說別離,這些我真的忘了,零零星星的碎片都已喚不起那種撕裂的痛。我只記起,這個男孩,我為他流了許多許多的眼淚,我曾經很愛他,很討厭他。然後呢,然後我知道,這還是愛。

那種思念,別過他後,直至現在,還未遇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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